施工太原活动房的安全措施包括消防、高空作业和登山。
1. 进入太原活动房施工现场的各类工人必须学习、熟悉有关安全操作的技术规程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
2. 建筑材料堆放应当安全、整齐,并标明名称、品种、规格、数量,易燃易爆产品分类堆放应当承担安全专项责任。
一、工作要求高。
(1) 施工人员的安全措施及高空作业所需材料,施工人员必须有较强的安全意识,必须佩带安全带、头盔等安全物品;高空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带和安全帽;
(2)建设单位负责人对本项目的高性能安全技术负责,并建立相应的安全责任制;
(3)设施设备处于高运转状态,施工前必须进行检查,确认齐全,可以投入使用。所有可能掉落在施工现场的物品必须移除或固定。
在高海拔雨天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。
二、登山工作
1) 现场登山应借助建筑构筑物或攀登设施进行,登山活动中也可使用梯子或其他登山工具。
2)梯脚的末端要垫牢,不要用高,梯头要有固定的措施。
3)施工现场负责人对施工安全生产负全责,并派一名安全管理人员(值班)到现场监督,确保施工安全不发生事故。
4)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六项纪律、十项安全技术措施,确保安全生产。
5)现场布置严格按照建筑平面布置图的要求进行,使各种材料、结构附件和机械布置符合现场要求,确保安全文明施工。
6)各类电气设备在安装安全设备时要可靠,使用前需经安全人员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。操作人员必须有工作许可证并接受定期检查。电气施工技术参数采用,安全可靠标准。
7)临时的洞穴门和楼梯,都有保护栅栏和警告标志。
8)建立定期现场安全检查制度,开展劳动安全教育,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。
三、火灾和火灾房间
1. 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灭火设备,明确划分火灾活动区和可燃物堆积区。
2. 施工现场用电量严格按照建筑用电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进行检查。易燃物品不得靠近电气设备,以防发生火灾。
3 .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,普及公务员消防知识,提高公务员的消防安全能力和消防警惕性。
4. 项目部安全专员(候补)负责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,并对检查进行记录、调整、改革和实施。